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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纳海姆投资移民律师
根据您的投资目标、商业计划、国籍及资金来源,比较移民选择。

E-2 与 EB-5 的用途不同
E-2 属于条约投资者非移民类别;EB-5 则是投资移民程序,满足要求后可以取得永久居民身份。仅仅投资企业并不会自动获得移民身份。适当的类别取决于具体事实。
评估 E-2 投资
审查内容包括条约国国籍、所有权与控制权、资金金额及投入情况、经营中的企业,以及申请人的角色。通用的金额标准不能证明每家企业都符合资格。
评估 EB-5 案件
EB-5 审查会考虑适用的投资门槛、资金的合法来源及流转路径、创造就业的要求,以及项目结构。附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和日后解除附加条件的申请是不同阶段,各有相应要求。
作出投资承诺前先规划
本所会审查拟议投资的移民法律事项,并确定可以承担的工作。移民法律代理不保证签证、永久居民身份、投资表现或财务回报。您也可能需要其他专业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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